一、 羅湖海關的週末奔波:愛在時空膠囊裡
經歷了五年的感情基礎,又獲得雙方父母的認可,我們的愛情似乎應該塵埃落定了。那時候,我和艷愛完全沉醉在幸福甜蜜之中。
但幻想今後那段長達七年: 因兩地分居而日夜奔忙的日子——家不像家,一頭家分拆在兩地。每逢週末,我便化身為回鄉大軍的一員,在羅湖海關的滾滾人潮中奮力推擠。不過,那些艱辛的影像彷彿一下子被拋諸腦後。這時我們唯一想爭取的,是怎樣將雙手拉得更緊,在分別時能多停留幾秒。每一個相聚的日夜都顯得如此珍貴,我們恨不得時鐘就在此刻停頓,永遠不再轉動。
現時,中港海關的過關程序依然繁瑣艱難,往往要折騰大半天,我才能從香港趕回廣州見我的心上人。加上這時我還要半工半讀,努力實踐我的大學夢,工作上也不允許每個星期都在週末前後請假。因此,我們往往要兩三週、甚至一個月才能見上一面。那些分離的日子,在等待中顯得特別漫長、特別煎熬。
每次火車或輪船徐徐開動,我們的心就像懸著千斤鐵錘般直往下墜,久久無法平靜。特別是心思細膩、情感豐富的艷愛,每當週一清晨看著我趕火車離去,她的心便頓時空蕩蕩的,終日茶飯不思,只能在心裡靜靜盤算著下一個週末的到來。
在工作與讀書的夾縫中,我經常背著人偷偷打長途電話給艷愛。電話那頭的她,也總是守候了許久。當耳畔傳來彼此聲音的那一刻,內心的激動難以言喻。然而,在公眾場合我們不敢傾訴太多,只是緊握著話筒,久久不肯放下。當時的國際長途電話費貴得驚人,短短十幾分鐘就要耗掉我三分之一的工資,但為了聽一聽對方的聲音,這時的我們全然顧不得這些了。
二、 92.5%的銀戒指:屬於我們的民間訂婚
關係確定後,我們終於可以向外界公開戀情。然而,由於我的弟弟和艷的二姐當時都尚未婚嫁,家人常叮囑我們,在長兄長姐面前盡量不要表現得太過親熱,以免影響他們的心理。
因此,我和艷每次聚面,多半只能相約在公園、電影院或去郊遊,在靜謐的角落裡享受屬於我們的二人世界。不過,我們依然堅守著傳統的戒律,從不外宿,絕不越雷池半步。
那個週末,我腦海中突然冒出一個主意。在回廣州前,我特地去了朋友的珠寶店,買了一對 92.5% 純度的銀戒指,用精緻的禮盒裝好帶了回去。當我們在公園見面時,我神秘地掏出盒子讓她猜:「妳猜這是什麼?」
她支吾了一陣,笑著說:「猜不著。」
我深情地看著她說:「我們訂婚吧,好嗎?今天我還沒有能力送妳一對純金的結婚戒指,我們就先用這對銀戒指訂婚,好嗎?」
艷激動不已,緊緊擁抱著我,臉上綻放出無比甜蜜的笑容。於是,在1981年的3月8日,她正式成為了我的準新娘。
時間隨著我回鄉證上海關印章的層層疊加,很快就來到了年底。我們始終沒有忘記要早日團聚的夢想。雖然人人都說申請去香港必須等滿七年,但我們深信事在人為,還是要努力爭取。而第一步,就是登記結婚。因為只有取得了結婚證,才可以正式以夫妻名義向公安機關申請赴港團聚。
但領取結婚證只是手續上的結合,我和艷都覺得人生大事絕不能馬虎,必須隆重地享受這個過程。況且,艷的家裡也不允許她爬在哥哥和二姐前面結婚,認為這樣是對長輩兄姐的不敬。
於是,在沒有驚動太多人的情況下,一紙定情的婚禮於當年的12月28日在東山區民政局舉行了。當時現場只有我們兩人,以及為我們證婚的好友周偉祥(也就是當年曾斷言艷沒有男朋友的那一位)。手續十分精簡,不到10分鐘,我和艷就成為了響噹噹、如假包換的合法夫妻。而這一天,也被我們視為正式結婚的正日。
三、 牽線二姐姻緣:清除障礙與香港大會堂的誓言
登記結婚後,在名義上我們仍然以情侶自居,因為在廣州我們還沒有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。不過,我們見面的頻率比以前更頻密了。這時的我開始意識到,我們終有一天要建立家室、孕育兒女,現在就應該朝著這個目標進步與奮鬥。
有一天,家裡接到一通電話。原來是一直很照顧我們全家的淑英姑打來的,她說她的兒子國良剛從美國回來,想約我一起出去聚聚。我和國良算是有交情,上次他回國時,我還陪著他,帶上他表妹等幾個女孩子一起去離島遊玩,希望能幫他物色一個對象。可惜兩年前沒遇到合適的,所以他至今依然單身。
躺在床上,我腦海中突然靈光一閃:國良這次回來估計也是想尋找配偶,而艷的二姐秋蘭也正好獨守閨中。男未婚、女未嫁,這兩個人會不會有機會擦出火花?如果真的成事,一來是幫了這位兄弟找到意中人,二來也解決了二姐的婚事。對他們是一段佳偶,對我們而言,二姐出嫁後,艷上面就少了一個傳統觀念上的阻礙,我們真正走向公開婚禮的道路也會順暢許多。
我和媽媽一商量,她也覺得這主意極好。於是我們連忙約了國良前往廣州相親。國良一聽有這樣的好機會,立刻答應,第二天我們便一同乘車回廣州。
說來奇妙,就是這樣一個隨緣的念頭,竟然真的締造了一段美好姻緣!國良一見到二姐秋蘭,兩人幾句話就投緣了,簡直是乾柴烈火。沒過幾分鐘,兩人的世界裡就完全忽略了我們這幾個媒婆介紹人。看到他們尋得真愛,我們心裡也感到無比欣慰。
雖然有了結婚證,我們也四處打聽近期的出入境政策,但在那個年代,申請去香港定居比去美國還要難上幾十倍。國良與二姐秋蘭只花了半年時間就獲得批准赴美完婚;而可憐的我們,想盡了千方百計、動用了一切人力資源,最終仍以失敗告終。我們只能認命,乖乖去接受那漫長的七年等待。
在某個週末的廣州中央公園裡,我望著身邊的艷,若有所思地說:「不如,我們真的辦婚禮結婚吧!」
艷聽了十分愕然,這算是求婚嗎?
我隨即將心中的想法完整地向她托出:「如果我們要等到妳拿到單程證去香港,然後才堂堂正正大排筵席,估計短期內很難實現,有可能還要等上六、七年。我們總不能在這幾年裡,有名無份地相處,這樣有很多不便,對吧?」
「雖然一次性的出境單程證很難拿,但來往探親的雙程證還是可以申請的。如果獲批,妳每次都可以到香港探望我三個月。不如,我們就利用這三個月的時間,在香港完成我們的婚禮,堂堂正正地告訴世人:我們結婚了!我們會安排一個隆重難忘的婚禮,在香港大會堂宣讀我們的婚姻誓詞,共度新婚蜜月,妳說好嗎?」
她遲疑了一下,隨即興奮得眼裡閃著光:「我們真的要辦婚禮了嗎?我可以當新娘了?」自那天起,她就像整個人泡在蜜糖裡一樣,天天憧憬著那場隆重的婚禮。而那幅畫面,也正是我盼望已久的場景。
四、 鐵血丹心的蜜月:從香港大會堂到萬里長城
單程證雖難,但雙程探親證確實容易得多,只用了一個多月就批准了下來。在香港這邊,我和媽媽一起精心把新房布置了一番。雖然當時我們全家人也只住著半間屋子(另外半間還在出租),但租客們非常體諒合作,主動讓出了許多空間,配合我們把整間屋子裝修得亮麗新穎。
1983年6月20日,我與艷終於攜手走上了紅地毯。在一班親朋好友的熱烈祝賀與簇擁下,我們步入了香港大會堂婚姻註冊處,莊嚴地宣告彼此的誓言:
我【李鴻】願意以你【李艷】作為我的合法妻子。從今時直到永遠,無論是順境或逆境、富裕或貧窮、健康或疾病、快樂或憂愁,我將永遠愛你、珍惜你,對你忠誠,直至我們分離。
我【李艷】願意以你【李鴻】作為我的合法丈夫。從今時直到永遠,無論是順境或逆境、富裕或貧窮、健康或疾病、快樂或憂愁,我將永遠愛你、珍惜你,對你忠誠,直至我們分離。
甜蜜的日子總是流逝得飛快。那三個月裡,我們真正成為了朝夕相處的夫妻,同床共枕、心靈合一。從此,我們成為了命運與共的共同體,我中有你,你中有我,永遠緊緊地拴在了一起。
除了隆重的婚禮,我們還攜手開啟了長途蜜月旅行,足跡遍及北京、太原、承德、內蒙古、山海關與西安。儘管當時在國內旅遊極不方便,幾乎到處都要背著沈重的行李奔波:在內蒙古的蒙古包裡,即使點著爐火依然寒風刺骨;在萬里長城上,艷愛累得一邊爬一邊哭;為了吃一口正宗的北京烤鴨,我們在全聚德被當地人插隊插得無可奈何;在承德避暑山莊的旅館裡,半夜甚至遇到歹徒來撬門……
種種狼狽與驚險歷歷在目。最深刻的是,走到後來,艷一臉委屈地對我說:「可以給我吃一頓米飯嗎?」
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既心疼又好笑。但那時我們心裡是無比高興與滿足的,因為這是純粹的二人世界。我們一路上高歌著《鐵血丹心》,一站接一站地完成我們的蜜月旅程。最後,我們抵達了西安,拜訪了我的國華舅舅一家,痛痛快快地遊玩了一番,才依依不捨地準備打道回府。
五、 築巢蔡屋圍與女兒降生:苦盡甘來的神仙日子
雙程證期滿後,艷必須回到原居地廣州。此時的我們在廣州還沒有安頓下自己的家,一想到快樂的蜜月結束後,自己又要孤身一人被留在廣州,那種鋪天蓋地的孤獨與傷感頓時湧上艷的心頭,讓她夜不能寐——接下來的五年分居生活,到底該怎麼過呢?
當火車徐徐開動,度過了三個多月朝夕相對的甜蜜時光,我們又得重新面對兩地分居的現實。而且此時艷已為人妻,總不能一直住在娘家,但何處才是我們的家呢?
我和媽媽再三思量,既然艷已經是我的妻子,無論如何,我必須給她一個最基本的家。於是,我硬著頭皮去和外公外婆商量,看能否在他們原本就狹小的宿舍中,加建一個上層的小閣樓,只要能放下一張床、一個櫃子便足夠。
外公外婆十分爽快地答應了。於是,銳華舅父很快找來了木工師傅,在外公外婆的屋頂上為我們搭建了一個溫馨的小窩。自此,艷每天下班後就回到外婆家,棲身在這個小閣樓裡。當時年幼、模樣逗趣的彬彬表弟,每晚都會守在樓梯口和床底下,笑稱是在「保護」他的表嫂。至此,我們總算在廣州有了一個落腳點。
時光飛逝,我們在廣州的小閣樓裡住了近兩年。外公外婆非常疼愛艷愛,每晚都煮好吃的留給她,經常陪她聊天解悶。每當週末我從香港趕回來,一家人總會開開心心地去公園散步、去餐館吃大餐,這讓艷失落的心情得到了極大的安慰。
然而,每個週末這樣長途奔波終究不是長遠之計。此時我注意到深圳開始繁榮起來,人口迅速增長,已初步具備了現代城市的模樣。而且廣州人去深圳不算太難,只要辦理一張邊防證即可。有一天,我跟艷商量:「我們是否可以搬到深圳居住?這樣我從香港過來方便得多,不用把時間都浪費在路途上。」
話雖如此,真正實行起來卻困難重重。深圳對我們而言完全是個陌生的地方,要在那裡定居,首要解決的就是租房問題。幸運的是,當時已在深圳住了一年多的親戚雁姨,主動幫我們四處奔走。但當時深圳的人口增長實在太快,房屋供不應求。
有一天,雁姨在火車站附近的蔡屋圍村打聽到,一家髮廊的老闆想將三層樓頂層的天台屋出租。喜出望外的我立刻約了艷和媽媽一同過去看房。可那哪裡像間屋子啊?只不過是天台上的一間破舊雜物房,裡面空無一物,連張草蓆都沒有。更要命的是,正值火辣辣的夏天,太陽直射下的天台簡直就像個煎魚的鐵鍋,房內溫度遠遠超過了 45 度.
然而,為了愛情,我們還真的硬著頭皮租了下來。第一個晚上,我們夫妻倆擠在一張單人尼龍床上,緊緊擁抱著入睡。還沒到半夜,兩個人就已經全身濕透、汗流浹背,如同洗澡一般。那一晚我們熱得根本無法入睡,但我們卻依偎在一起,談心談到了天亮。
我心疼地對艷承諾:「我們熬過這段日子,我已經在計劃在香港買房子了。以後,我一定會讓妳過上幸福舒適的生活。」但真的,都不知道這段艱苦的日子是怎麼熬過來的。但這時的我們感到無比幸福與滿足——只要有我、有妳的地方,就是快樂的樂園。
這段日子也讓我真正明白了一個道理。有一次和弟弟聊天時,他提醒我:「哥,你始終有一天要成家搬出去的,是時候考慮購買自己的房子了。」是的,雖然目前在香港我和媽媽、弟弟同住,但「小時兩兄弟,大來兩房人」,終究是要分家的,我必須為艷和未來的孩子提早作打算。
這幾年我的事業進展得不錯。雖然每個週末都往國內跑,但平日裡我馬不停蹄、日夜奔忙地開拓市場。得益於中國的不斷開放與發展,我的一人公司逐漸壯大,積攢下來的資金終於足夠購買我們的第一套房產。於是,黃金大廈的一個單位成為了我起家的地方,也是我公司初期的辦公室。
我興高采烈地把這個消息告訴艷,她當然高興壞了。我們的人生,正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與幸福。而就在這時,命運又賜予了我們一個天大的喜訊——艷懷孕了!
我們迎來了愛情的結晶。艷羞澀地對我說:「你要當爸爸了!」我高興得簡直想把她抱起來轉圈。結婚兩年多來,我們日夜盼望著能有一個可愛的寶寶,今天終於如願以償。
1986年6月3日,一個睜著大眼睛、胖乎乎的女兒——嘉旻,呱呱墜地了。我們不在乎是女兒還是兒子,只要孩子身體健康就好。雖然這時國內推行計劃生育,一對夫婦只能生一個,但我們常開玩笑說,等很快艷愛獲批去了香港,到時候我們要生一支足球隊!
嘉旻是在廣州出生的,但出生不到半歲,艷為了能讓我多見見女兒,便帶著她搬到了深圳。這下子,我週末奔跑的速度比以前更快了。只不過此時我的行李中,除了日常用品,還多了一大捆紙尿片和奶粉。我改用了一輛小拉車,過關時拉得又快又多。
每次最刺激的便是海關開閘的那一刻,我肯定一馬當先衝在最前面。因為現在在深圳等待我的,不僅有我的愛妻,還有我的寶貝女兒。那是多麼令人神往的幸福啊!女兒的每一個動作都讓我著迷,我用相機記錄下了她的每一個微笑、每一次哭鬧和每一個熟睡的模樣。
這時的我,真的像是整個人浸泡在蜜糖之中。我們在深圳的居住環境也得到了極大的改善——我們早就搬離了蔡屋圍理髮店樓頂那個如同熱鍋的天台,搬進了村裡農家盧阿姨的頂樓。雖然同樣是頂樓,這裡卻通風透涼、乾淨舒適。加上這時我們還為女兒請了一位保姆娥姐,真的是每逢週末回到家,就能飯來張口、衣來伸手,過上了神仙般美滿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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